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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的通知

阅读次数:2767 发布: 纪委 发布时间:2020-04-0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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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要求,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204月上旬(与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合并组成考核组),对全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进行检查考核。

二、考核对象

    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

三、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各单位领导班子及其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贯彻执行《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情况,重点针对以下内容,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视程度;

2.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表率作用;

3.在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任务中关于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1.各单位自查。

2.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建考核组(与学院年度考核工作合并组成考核组)。

3.学院考核组根据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标准进行全面考核,采取听、查、谈、测等方式进行。

1)听取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报告;

2)听取被考核单位正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3)群众测评并查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资料;

4)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听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正职执行责任制情况的反映;

5)学院分管领导、考核组成员对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评价,广泛收集被考核单位及其正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教职工平时的反映,以了解有无违纪违规情况;

6)考核组按照考评要求对被考核单位及其正职的考评全部得分进行加权汇总,提出评定意见,书面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4.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组织复查、审定,评出优秀和较差等次,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全院广大教职工的监督。

(二)考核总分确定办法

1.学院分管领导评分占总分25%,考核组评分占总分25%,平时考核得分(主要考核各单位参加反腐倡廉会议、培训等的出勤、上报材料和参加有关活动等情况)占总分20%,群众测评得分占总分的30%,四项合计得分为该单位考核总分。

2.群众测评分数按每1个优秀、良好、一般、差分别折算为90、75、65、50分,加总求和后,除以有效测评数得出。

(三)等次划分标准

60分以下(不含60分)为不合格;60分75分为合格;76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

凡发生违纪现象的单位,取消当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四)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结果将进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各单位及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总结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推向深入。

2.各单位要将有关资料整理有序后待查。

3.进行民主测评时,被测评对象所在单位全体人员均应参加,特殊部门如各校区分散办公的单位,参加人员不得少于总人数的2/3

4.各单位自我检查后形成的书面总结材料及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于4月7日前报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31176073116175)。各单位书面总结材料和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报告的质量和报送时间将作为这次考核平时成绩之一。

 

202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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